本报讯 (通讯员 卫 建) 自奉贤区2023年打击无证行医“春雷”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在开展无证行医排摸的基础上,卫生监督部门加强了对涉嫌从事无证医美的生活美容场所的监管力度。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以近期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美的投诉举报线索为导向,对生活美容场所是否存在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药品、器械、收费项目以及相关登记等进行全面排查。共开展监督检查26户次,立案处罚4起、责令改正4起,同时对个别场所中发现宣传资料有违规用词现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立即整改,并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贯。
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含“医疗美容科”主诊医师应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并在证书备注页登记核定相关医疗美容专业。护士应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爱美人士,生活美容机构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一定要看清机构和人员资质,索要病历资料,特别是治疗记录、知情同意书、植入性医疗器械条形码、收费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