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源头还得从邱女士父母的一套房子说起。邱女士有兄妹5人,母亲早在1995年过世,父亲于2017年8月过世。父母居住在星火农场的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成为他们兄妹继承的遗产。父母过世后,房子一直空关,兄妹5人经商量,决定把房子卖了。卖房先要做遗产继承公证。邱女士兄妹就来到奉贤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在他们看来,父母的房子总归由子女们来继承,虽然他们的大哥已过世,但他所继承的份儿由其女儿代为继承,没啥纠葛的。受理这起案件的是公证员朱伟、助理孙华凯及调查部部长张火龙。在办理过程中,公证人员发现,这起案件并非当事人所想的那么简单,涉及到的问题错综复杂,调查取证困难重重。
家庭人员信息误差 一番周折查询
邱女士父母生前是光明集团五四总公司的退休职工。当张火龙去邱女士父母单位查人事档案时,资料上反映的只是邱女士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信息,他们五兄妹的信息不全。老张就去星火派出所查他们的户籍档案。五兄妹的关系虽然已查实,但老张发现其中一个儿子即邱女士的哥哥,档案上写的名字与现在使用的名字不一样。在查邱女士哥哥档案时,所记载的只是现在使用的名字,也没有显示曾用名。老张就从他的兄妹档案查,结果反映的还是现在的名字。
在向邱女士兄妹进一步了解中,老张得知,邱女士哥哥学校毕业后就去部队当兵,他的档案一直是与家人分开的。如何来证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人?老张与公证员商量后,决定到学校去查。在邱女士哥哥所就读的小学,终于查到了其曾用名,通过学校出具证明,证实这两个名字是邱女士哥哥同一人。
攻破了这一难题,又出现了另一个难题。公证人员发现邱女士母亲人事档案上的名字与产证上的名字不一样,档案上的姓是孙,产证上的姓是沈。从派出所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邱女士母亲的姓是“沈”,老张又到房管局调取原始材料,也是“沈”,这就说明当时交易中心把邱女士母亲的姓写错了,房管局对此出具了“名字有误”的相关证明。
母亲先于外婆过世 引发诸多问题
查清邱女士家人的信息只是解决了其中一个问题,更大的难题正等待着公证人员去解决。按常规,办理不动产遗产继承公证,首先必须查明被继承人父母状况。当老张在调取邱女士父母档案时,发现邱女士的外婆死亡时间是在母亲死亡时间之后,这一发现即产生了一系列法律问题。首先是转继承,邱女士外婆享有继承其女儿遗产的份额,这一份额因外婆的死亡转为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在进一步调查中,老张获知邱女士外婆有九个子女,其中三个子女已过世,由此又引发了代位继承,由这三位长辈的子女分别代替父母继承应得的份额。
“明明是父母留下的房子,到公证处来办理公证,怎么成了这么多人共有的?”对此,邱女士兄妹想不通,当公证人员告之他们,必须通知这些人到公证处做询问笔录时,他们更是有情绪。年岁已久,这些亲戚东南西北,有的还从未联系过。如何来联系他们,又是一大难题。
就在公证人员想方设法协助当事人一起联系时,邱女士的一位哥哥,有一天突然怒气冲冲来到公证处吵闹,说公证人员办证时间长,有“猫腻”。面对当事人的无理取闹,公证人员耐心细致进行解释,从法律上的规定到调查取证的难度等,一一阐明,让当事人明白了办证所需的相关手续及程序,理解了公证人员的辛苦。
开启便民绿色通道 上门查看患者
当涉及到继承的相关人员都已联系上后,新的问题又冒出了。在公证人员为当事人做笔录时,当事人告之,他们兄妹中有一位因病已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对继承或放弃继承表示真实的意思。鉴于这位当事人不能行走,奉贤公证处开启了绿色通道,公证人员朱伟、孙华凯专程来到当事人家中,对当事人的身体状况进行了查看,了解到当事人的日常生活完全由其女儿照顾,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该女儿作为其监护人可以代替她主张上述不动产的继承权。
至此,这起案件的一系列证明材料已全部收集到位,涉及到的继承人员分别做好询问笔录,其中邱女士外婆一方的当事人除一位患者外,其余都放弃继承。最终,这套房子分别有邱女士兄妹五人及他们的一位长辈共同继承。
“奉贤公证处工作人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的工作作风、精湛的专业水平、高效的办事效率及认真、热情的工作态度,深深感动我们全家,借此深表赞赏和感谢!”日前,当事人邱女士专程来到奉贤公证处,代表家人送来了一份充满感激之情的表扬信。(严爱华)